INFORMATION PUBLISHING RULES
半舍寻味平台信息发布与禁限售规范
第一章 总则
一、制定目的: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交易安全,维护公平、真实、合法的平台经营环境,规范商户在半舍寻味发布店铺、商品、服务、图片、视频、动态、评价回复及营销信息的行为,制定本规范。
二、适用范围:本规范适用于在半舍寻味买家端、商家端及相关网页发布或委托他人发布信息的全部商户、门店员工和代运营人员。
三、基本原则:发布内容应当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合法,且与实体门店、实际商品、库存、价格、规格、履约能力和有效资质保持一致。商户对其发布内容及所售商品承担相应责任。
第二章 店铺与商品信息
一、店铺名称、门店照片、经营地址、联系电话、营业时间和经营状态应与实际情况一致。不得冒用品牌、伪造门店、虚构地址、一店多开或以容易使消费者误认的名称经营。使用品牌名称、商标、肖像、图片或其他第三方内容时,应取得合法授权。
二、商品名称应能准确识别品类和主要内容;套餐应说明所含商品、数量或规格。商品详情应按品类填写主料、规格或重量、制作方法、口味、出餐时间等必填信息;配料、份量说明、掌柜描述等未填写字段不在买家端展示。
三、商品图片应以真实商品或合法取得授权的素材为基础,不得盗图、伪造实物效果、遮挡关键信息或使用与交付商品明显不符的图片。商户上传的图片由平台按展示需要进行压缩,但压缩不改变商户对原始素材合法性和真实性的责任。
四、价格、餐盒费、服务费、会员价、优惠门槛、团购价和加价规格应清楚标示。不得虚构原价、先涨后降、隐瞒必付费用或以无法实际购买的低价误导消费者。规格组中的每个选项应明确是否必选、单选或多选,以及对应加价金额。
五、库存、起售数量、限购条件和售罄状态应及时更新。已售罄、暂停供应或超出许可经营范围的商品应立即下架,不得继续接受订单后再要求消费者取消。
第三章 禁止发布的信息
一、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、公序良俗或危害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食品药品安全的信息;不得发布淫秽色情、赌博、暴力恐怖、非法集资、传销、诈骗、仇恨歧视或教唆违法犯罪的内容。
二、不得销售或宣传法律法规禁止网络交易的商品和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烟草及烟草专卖品、非法出版物、管制器具、毒品及制毒物品、假冒伪劣商品、无合法来源商品、过期或失效商品,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动植物及其制品。
三、不得发布虚假评价、虚构销量、刷单返现、诱导好评、恶意贬损竞争对手、干扰搜索排序或规避平台风控的信息。不得通过二维码、外部联系方式、暗语等方式诱导消费者脱离平台交易。
四、不得违法收集、公开或交易消费者手机号、地址、订单、聊天记录、位置等个人信息。订单信息仅可在履约、售后和依法取得授权的会员服务范围内使用。
五、不得发布侵犯商标权、著作权、专利权、商业秘密、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合法权益的内容。接到有效权利通知后,商户应配合提供授权或来源证明。
第四章 分品类特别要求
一、餐饮与食品:仅可发布许可或备案范围内的食品。应如实描述食材、加工方式、规格、过敏原风险和贮存条件;不得销售腐败变质、超过保质期、来源不明、掺假掺杂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。涉及生食、冷食、裱花蛋糕、自制饮品等项目时,应具备与经营项目相符的许可条件。
二、医药健康: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等仅限依法取得相应资质且通过平台专项审核的商户发布。处方药、含特殊管理成分药品、网络禁售药品及需要凭处方销售的商品,应严格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平台专门规则执行;不得以普通商品、组合装或修改名称等方式规避审方、用药指导、实名或其他合规要求。
三、商超便利与生鲜:应标明规格、计价单位、保质期或采摘日期等与购买决定有关的信息。称重商品应说明结算方式和合理误差处理;临期商品应在消费者下单前显著提示,不得将过期商品作为赠品。
四、酒类:商户应具备相应经营资格并按规定提示未成年人不得购买或饮酒。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,不得作出无节制饮酒、治疗疾病或提升身体机能等不当宣传。烟草类商品不允许在平台发布和交易。
五、鲜花、蛋糕及定制商品:应说明尺寸、数量、主要材料、可替换范围、制作周期和取消条件。因季节或供应原因需要替换花材、装饰或配件的,应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,不得以效果图代替实际交付承诺。
第五章 宣传、动态与互动内容
一、商家动态可用于发布当日食材、新品、营业通知和真实经营内容。不得把他人内容冒充本店动态,不得发布与门店经营无关的广告、虚假稀缺信息或无法兑现的承诺。动态发布后可直接展示,但平台仍可基于投诉、抽检或风险识别进行事后核查。
二、涉及“最好”“第一”“国家级”等绝对化用语、疾病预防治疗、功效保证、销量排名或对比结论的,应符合广告和行业监管要求并具备可验证依据。普通食品不得宣传疾病治疗或保健功效。
三、评价回复应针对真实消费体验,使用文明用语。不得泄露消费者信息、辱骂威胁、骚扰报复、以利益换取删评,或组织人员发布虚假评价。
第六章 核查与处理
一、平台可通过系统识别、消费者反馈、监管通知、抽样核验和人工复核检查发布内容,并要求商户在合理期限内补充原图、进货凭证、授权证明、许可文件或其他说明材料。
二、根据风险和影响程度,平台可采取提示整改、限制编辑、删除或屏蔽信息、下架商品、限制类目、暂停接单、暂停结算、关闭门店、终止合作、保全证据及依法向主管部门报告等措施。涉及人身健康、食品药品安全、欺诈或明显违法内容的,平台可先行采取必要控制措施。
三、平台未能即时发现或处理违规内容,不代表对该内容的认可,也不免除商户依法承担的责任。商户主动纠正、及时召回或有效降低损害的,平台可在规则允许范围内综合考虑。
第七章 通知与申诉
一、平台采取管理措施时,将通过商家端消息中心、站内通知或其他约定方式告知主要事实、规则依据和可申诉路径;依法不宜披露或情况紧急的除外。
二、商户认为处理有误,可在通知载明的期限内提交申诉,并提供真实、完整、可核验的原始图片、进货凭证、授权文件、许可材料、聊天记录或订单凭证。平台应安排与原处理相区分的复核,并反馈结果。
三、申诉成立的,平台应撤销或调整相关措施,并在技术可行范围内恢复商品或店铺状态;提交虚假申诉材料的,平台可按提供虚假信息另行处理。
第八章 附则
一、本规范是半舍寻味商户服务协议和相关类目规则的组成部分。专门类目规则与本规范不一致时,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,优先适用更具体、风险控制要求更高的规则。
二、平台可因法律法规、监管要求、产品功能或经营模式变化修订本规范,并在生效前通过商家端公告。修订前发生的行为原则上适用当时规则,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