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则
半舍寻味总则与适用范围
第1章 平台与参与方
第1条 半舍寻味由大连先为人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,提供门店与商品展示、在线交易、配送协作、评价及售后等服务。买家、商户和骑手应使用本人或合法授权的账号,在相应权限内参与交易。
第2条 商户负责真实商品信息与经营履约,骑手负责承接任务的安全取送,买家负责提供准确的购买与收货信息;平台依照实际服务内容履行审核、信息展示、订单协调和争议处理等义务。
第2章 规则范围
第3条 规则中心按总则、招商入驻、交易活动、市场管理、营销活动、协议专区组织。各业务是否开放,以所在地及相应客户端实际提供的服务为准。页面中出现某类目,不等于该类目已在所有城市获准经营。
第3章 适用与解释
第4条 具体交易先核对下单时已展示并确认的条件、订单记录及有效协议。可配置金额和门槛标明为默认值的,不代表所有订单统一适用;历史订单不会因页面更新而自动重算。
第5条 本次新增说明用于解释现有功能,不单凭本页新增收费、罚款、赔偿倍数或缩短权利期限。现有文本保留原有版本与草案标识;依法应保障的权利不因软件限制而被排除。
第4章 安全与公平
第6条 不以骑手安全换速度,不以压缩合理出餐时间换品质。各方应如实沟通、保留必要证据,不刷单骗补、不泄露个人信息,不以骚扰、威胁方式解决纠纷。
第5章 定义与规则适用
第7条 【参与者】买家指在平台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用户;商户指实际经营门店并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;骑手指承接平台配送任务的服务人员。代理运营、店员和受托处理者应在授权范围内操作,不因使用同一经营账号而免除各自依法承担的责任。
第8条 【交易记录】包括下单时商品信息、费用快照、支付和退款、制作取送、沟通、评价、申诉及有关操作记录。记录用于说明交易事实,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篡改、伪造或选择性提供使事实失真的材料。
第9条 【一般与专项】同一事项存在有效专项规则时,应先核对其适用对象、版本及与一般条款的关系。不同业务的期限和金额不能混用;食品安全等法定义务不因业务未配置相应按钮而免除。
第6章 权利义务与诚信协作
第10条 【知情与选择】买家有权在付款前了解实际商品、必要费用、使用限制和履约方式。商户有权了解适用服务费、订单和处理依据,骑手有权了解任务内容及收入构成;各方不得隐瞒足以影响他方选择的重要条件。
第11条 【履行承诺】经营者对自己发布并被确认的商品或服务承诺应据实履行。平台说明与商户自行宣传不一致时,应核查具体发布主体及交易时材料,不凭宣传页把责任全部推给其他参与者。
第12条 【协作义务】接到订单异常或补充材料通知,应围绕争议事实配合处理。不得以删除评价、私下转账、提供无关身份材料为正常售后前提,也不得借投诉恶意阻断他人正常经营。
第13条 【安全优先】遭遇道路风险、疑似食安、人身威胁或重大设备异常时,先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损害扩大,再记录和反馈。对已经发生的损失,应区分起因、扩大原因与各方实际控制能力。
第7章 平台处理边界与规则实施
第14条 【处理依据】平台根据有效约定、订单证据及适用规定协调争议。程序应能区分投诉事实、当事人主张、初步判断和最终处理,避免将系统提示直接公开为违规结论。
第15条 【人工与自动】页面中的自动拦截、金额计算和状态校验,以实际系统规则为准;本轮补充的人工受理、通知和复核条款属于拟定流程,须完成运营安排并正式公示后实施,不能仅凭网页文本宣称已自动执行。
第16条 【解释与异议】对费用、责任、期限有疑问,应指出具体条款和订单事实提出核查。平台不能仅用“最终解释权”等概括表述排除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,未能协商解决的可依法寻求其他救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