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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销活动

半舍寻味营销信息、价格与活动管理

详细规则草案 2.1整理日期:2026年9月9日商户、活动组织者

第1章 发布信息

第1条 活动应说明适用商品与门店、时间、参与资格、库存或数量限制、优惠条件和必要费用。赠品、会员价或套餐内容应能实际兑现,不得隐瞒必须支付的费用。

第2章 价格与宣传

第2条 不得虚构原价、先涨后降、编造销量排名或以无法购买的低价引流。使用比较、功效或效果描述时应真实且有依据,不得把普通食品宣传为治疗疾病的产品。

第3章 变更与履约

第3条 活动调整时应及时更新展示,对已形成订单依确认条件及适用约定处理。缺货或无法履行优惠时应沟通解决,不得擅自减少商品或用额外收费换取原有承诺。

第4章 评价与个人信息

第4条 不得通过好评返现、利益交换或骚扰要求用户删改评价。发送营销信息需取得相应授权并提供退出方式,不得利用订单电话号码进行无关推广。

第5章 活动方案与价格依据

第5条 【组织责任】商户自行发起活动,应核对供给能力、商品合法性、宣传素材及费用承担;平台代理宣传不改变商户对自己提供商品和承诺的责任。联合活动应说明各方承担项目。

第6条 【比较价格】使用原价、划线价或优惠幅度时,应能够说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和真实依据,不将从未实际适用的价格当作日常售价制造折扣。

第7条 【重要限制】起止时间、门店、库存、限购、会员资格、优惠叠加、预约及额外收费应在用户决定前说明,不以不易发现的小字实质推翻醒目标题。

第8条 【赠品与免费】赠品同样应真实、合法且能交付。宣传免费时应说明必要条件,不在领取后才要求购买未告知商品、支付隐含费用或提交无关个人信息。

第6章 活动发布与履约管理

第9条 【发布前检查】核对标题、图文、规格、价格和结算实际效果一致,保证参与商品可识别。不得通过修改既有商品内容,把原销量和评价移用于完全不同商品的活动宣传。

第10条 【售中维护】库存不足或暂停活动时,及时更新入口和可售状态,并安排已形成订单。页面下架不等于已有承诺被撤销,不应要求用户以个人原因取消来掩盖履约失败。

第11条 【变更记录】调整优惠条件应区分尚未参加与已经确认的交易,说明变更内容及适用时点。重要变更保留原活动资料,便于售后核对,不用最新截图否定旧承诺。

第12条 【营销联系】发送推广信息前核对适用授权,提供明确退出办法。订单通知与促销消息区分,不能以必要履约名义发送无关广告或将顾客联系方式交给其他门店。

第7章 违规场景、处理与纠纷

第13条 【诱导评价】赠券、返钱、免单等不能以好评、指定星级或删除差评为条件。合理补偿应围绕交易损失,不以买家先做公开表态换取正常售后。

第14条 【虚假稀缺】虚构库存紧缺、到期倒计时、销量排名或无法证明的效果,可能误导购买。经营者应能提供与宣传相对应的真实依据,不能以营销话术为由拒绝说明。

第15条 【活动异议】用户应提供活动时间、页面内容、参与条件、订单及实际获得权益;商户提供原方案、发放和履行记录。平台核查承诺主体、适用对象及是否已兑现。

第16条 【措施边界】核实不当宣传可依有效规则要求更正、停止相关活动或处理受影响交易;新增处罚金额、自动降权和活动准入周期需另行明确,不能从其他平台直接搬用。

第8章 限购、赠品与活动变化

第17条 活动应展示组织方、参与门店、起止时间、适用商品、资格、限购次数、库存及优惠叠加条件。涉及赠品时说明数量、规格、领取方式及赠完处理,不得以与宣传明显不符的赠品替代而不告知。

第18条 活动商品缺货时,应先沟通可选方案,不强迫消费者购买更贵商品才能享受已经承诺的权益。会员优惠、店铺优惠券、平台补贴和配送费用应分别核对,避免将商品优惠误解为所有费用免除。

第19条 变更或终止活动应更新展示并说明原因,核对已领取权益及已支付订单的处理方案。不能在消费者履行原条件后临时增加门槛;发生资格或叠加争议时,应保留参与当时的活动页面及订单记录申请核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