营销活动
半舍寻味骑手感谢款说明
第1章 自愿选择
第1条 订单送达后,买家可在页面开放的入口选择固定金额感谢本单骑手。感谢为自愿行为,不是必须支付的配送附加费,也不作为正常履约的前提。
第2章 支付规则
第2条 每单仅可成功支付一次感谢款,选择金额以当前页面为准。提交支付不代表已经支付成功,应核对实际结果。
第3章 收入与疑问
第3条 感谢款独立于商品费和配送费,全额计入骑手收入,平台不抽成。支付或收入状态异常时,保留订单和支付凭证通过平台核查。
第4章 适用对象与付款条件
第4条 【对象限定】感谢款仅针对本人已支付且已送达订单的承接骑手;没有有效骑手或配送未完成的订单,不能通过该入口支付。不得将感谢款伪装成商品费用或商户收款。
第5条 【自主意愿】用户可选择不感谢,不应因此受到差别配送、骚扰或威胁。骑手不得以拒交餐品、拖延送达或降低服务作为索要感谢款的手段,商户也不得代用户勾选。
第6条 【金额选择】客户端可展示固定选项,服务端当前校验范围为1元至200元。范围校验不代表用户可以突破页面实际提供的选项,更不代表所有订单都应支付最低金额。
第5章 支付申请与收入核对
第7条 【申请唯一性】同一订单和买家存在感谢款记录后,重复提交会受限制;同一请求重复执行返回原记录,不能通过换一个请求标识给同一订单再次创建感谢款。
第8条 【支付失败】创建支付记录不等于已扣款。支付取消、失败或状态未同步时,应按原记录核查,不能再次创建另一笔来试探是否成功;真实重复扣款应凭流水处理。
第9条 【金额归属】感谢款单独记账,全额计入骑手收入,不参与基础配送服务费抽成。支付成功与骑手资金实际到账分别按对应状态查看,不以收入数字出现即认定已经提现。
第10条 【凭证信息】核对订单、骑手、金额、支付渠道及交易标识。不要向私人账号发送所谓补单费,也不要把支付验证码、密码或完整银行卡信息交给骑手和客服。
第6章 争议反馈与异常行为
第11条 【异议材料】误操作、非自愿索取、对象或金额不符时,说明订单、发生时间、支付状态和相关沟通;平台核对当前任务关系和资金记录,不以口头声称已经感谢替代到账凭证。
第12条 【核查边界】感谢款问题与餐品退款、配送责任和评价分别处理;不能用已收到感谢款认定用户放弃投诉,也不能用后来出现售后就自动改写原交易事实。
第13条 【处理方式】需要退回或纠正的,依据核实结果及可用资金流程办理,不在本规则中虚构已上线的一键撤销功能。对强制索取等行为,应按有效规则调查并反馈。
第14条 【信息保护】处理时仅使用相关订单和沟通材料,不公开买家感谢金额、联系方式或住址进行攀比、招揽或报复,用户是否感谢不作为公开评价其消费行为的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