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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舍寻味保证金、责任款与退出结清规则

详细规则草案 2.1整理日期:2026年9月9日商户、骑手

第1章 账户及适用金额

第1条 【标准】当前默认商户入驻保证金为0,骑手标准保证金为100元。商户后续具体订单责任金额与入驻收费不是同一事项,不能借后续补足记录对所有新商户预收保证金。

第2条 【减免】骑手的新手、等级及运营核准减免按本人适用状态处理,不从他人需缴费页面推定本人也应缴费。减免变化应核对条件、账户记录及相应通知。

第3条 【状态区分】可用、冻结、待补足和待退等状态分别核对。冻结不等于资金已向受偿方支付,显示待补足也不表示原账户出现负余额。

第2章 责任款形成与冻结

第4条 【有据处理】责任款应关联具体订单或案件及处理原因,不应因普通差评、拒接关系或单方投诉直接产生正式责任扣款。需先区分临时风险控制、责任认定和实际支付。

第5条 【取消规则】当前商户责任取消在骑手接单满120秒时按默认1.50元计算补偿,代码执行保证金冻结或待补足。旧文档关于优先留存订单资金的设计不能替代当前实际处理路径。

第6条 【不足处理】冻结金额不超过账户可用余额,不足部分记为待补足;不能将计算出的全部补偿金额宣称为已经全部冻结。前后金额和关联订单应可解释。

第3章 补足、结算及资金核查

第7条 【结算补足】当前普通结算处理中会按责任欠款及可分配金额补足相应账户,须单独列明记录,不作为新的商品费或买家配送费。无关订单款项的处理必须有适用依据。

第8条 【避免重复】同一责任事项的冻结、补足、支付和返还需相互核对,不因用户重复申诉或接口重复请求多次扣款;平台已经先行承担的,也应核对是否存在重复受偿。

第9条 【异议材料】提供账户状态、金额、关联订单、处理通知及认为错误的理由。平台核对责任依据和账务变化,不要求当事人以先承认责任或删评作为查账条件。

第4章 退出与返还

第10条 【结清范围】停止新增业务后处理在途订单、未结报酬、退款和未决责任,区分无争议金额与继续保留的争议部分。未决事项应明确关联和理由,不概括冻结全部余额。

第11条 【返还期间】旧规格中的7天为建议观察期,不代表当前对所有账户统一承诺或已启用自动退还。返还安排按适用协议、实际账户状态和合法流程核查。

第12条 【记录与救济】账户关闭不等于依法应留存记录立即删除,平台应保留必要对账依据。对处理有异议可继续申请核查或依法寻求救济,不以账号退出为由拒绝说明旧款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