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场管理规则中心半舍寻味

市场管理

半舍寻味评价与评分说明

详细规则草案 2.1整理日期:2026年9月9日买家、商户

第1章 评价资格与内容

第1条 买家可对本人已支付且已送达或已完成的订单提交评价,同一订单只能评价一次。内容应基于真实消费体验,不得伪造交易、索要好评、骚扰删评或公开他人个人信息。

第2条 评价文字最多500个字符,最多6个标签,最多9个图片或视频附件,其中视频最多1个。请通过平台上传附件。

第3条 评分为1至5分。店铺整体评价独立计算,商品与配送体验应按实际内容分别评价。

第2章 店铺星级如何计算

第4条 当前店铺星级使用近60天可见、由用户主动提交的真实整体评分计算算术平均值。未评价订单不生成分数,自动生成的评价不纳入此口径。

第5条 默认达到20条有效评价后才展示平均星级;实际展示门槛以平台当前配置为准。样本不足时展示评价人数或暂无评价,不以预设高分代替真实评价。

第6条 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,星级显示保留一位小数。店铺整体评分与商品质量等其他指标属于不同口径,不能混用。

第3章 回复与申诉

第7条 商户可公开回复评价,回复最多500个字符。商户回复不直接改变评分,也不能自行删除买家评价。

第8条 认为评价与事实不符或存在异常时,商户可提交申诉理由和证据。同一评价不能同时存在多条待审核申诉。

第9条 评价申诉经审核成立后,评价隐藏并停止计分;驳回则继续按有效状态展示和计分。处理记录保留审核说明,系统风险提示不等同于已经认定恶意评价。

第4章 食品安全反馈

第10条 遇到异物、变质、发霉、生食未熟透或卫生虫害问题,可在评价中选择问题类型并填写事实与凭证说明,提交人工核查。食品安全反馈与普通低分评价应区分处理;如需退款或处理餐损,请同时使用订单售后入口。

第5章 评价内容与真实性要求

第11条 【消费关联】应描述本次实际购买的商品或服务,尽量区分口味偏好、客观质量和配送体验。消费者有权表达真实的不满意,不因分数低、表达负面或商户不同意就推定恶意。

第12条 【禁止操纵】不得通过返现、赠品、优惠券或其他利益要求指定星级,不得安排亲友或关联账号虚构交易刷分。商户可邀请真实用户自主评价,但不能以必须好评作为优惠、补偿或售后条件。

第13条 【公开边界】评价及回复中不得公开电话、住址、身份证件、聊天中的无关身份信息或他人私密材料。用于争议核查的完整证据应走非公开提交渠道,公开内容应作必要遮挡。

第6章 可申请核查的情形与材料

第14条 【内容不相关】认为评价涉及其他商品或门店,应指出订单清单与评价描述不一致的部分,并提供对应页面;消费者对套餐整体体验的描述不能仅因未逐一列出商品就认定无关。

第15条 【疑似刷评】提交重复内容、关联交易或其他异常线索,并说明与本条评价的关系。系统标记低分缺乏细节或短期重复内容,只是核查信号,不直接证明用户恶意。

第16条 【配送归责】主张问题发生在配送环节,应提交真实出餐、交接和联系记录。门店整体评分与配送体验分别处理,不将所有带有配送描述的评价自动删除。

第17条 【索取不当利益】认为存在以差评威胁获取额外款项的,应提供完整上下文;用户依法主张退款或赔偿,不等同于敲诈或恶意评价。

第7章 回复、复核与计分边界

第18条 【回复规范】回复可说明事实、解决方案和整改情况,不得辱骂、公布用户身份或暗示到家追责。修改回复不能修改用户评分;回复字数按现有500字符限制执行。

第19条 【申诉条件】当前商户申诉理由需10至500字,证据说明不超过1000字;同一评价只能同时有一条待审核申诉。不得照搬其他平台的一次终身申诉、固定30日期限或48小时承诺。

第20条 【审核结果】审核需填写处理说明,成立则隐藏评价并停止计分,驳回则继续按有效状态参与展示。审核不应以商户经营压力或用户选择匿名作为是否成立的决定依据。

第21条 【评分示例】近60天主动且可见的评价达到当前配置门槛后,按整体分算术平均展示;例如20条有效整体评分合计90分,平均为4.50分、星级为4.5。该例不适用于商品质量等其他指标,也不是为新店补入默认评价。

第22条 【食安事项】评价中提交食品安全反馈会进入相应核查;需要退款的还应联系订单售后。食安结论、退款决定与评价状态分别记录,避免把其中一个状态当作其他事项已处理。